谥议

引证解释: 亦作“諡议”。 古代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等死后,下礼官评议其生平事迹,依据谥法拟定谥号,奏请钦定,谓之“謚议”。 汉 崔駰 有 《章帝謚议》 。 唐 白居易 《郑涵等太常博士制》 :“凡朝廷礼制,或损益有宜,中外謚议,或褒贬不决,尔为博士,皆得正之。”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考史二》 :“﹝ 《 汉书 》 ﹞ 《高帝纪》 :‘羣臣曰:“帝起细微,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 汉太祖 ,功最高。”上尊号曰 高皇帝 。’此諡议之始也。” 明 吴讷 《文章辨体序题·谥议》 :“ 汉 晋 而下,凡公卿大夫赐謚,必下太常定议,博士乃询察其善恶贤否,著为謚议,以上于朝。若 晋 秦秀 之议 何曾 、 贾充 , 唐 独孤及 之议 苗俊卿 , 宋 邓忠臣 之议 欧阳永叔 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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