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六瑞之一。古代子爵诸侯所执之玉。 《 周礼 ·春官·大宗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穀璧,男执蒲璧。” 郑玄 注:“穀,所以养人;蒲为席,所以安人。二玉,盖或以穀为饰,或以薄为瑑饰,璧皆径五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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