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典押人身。 《 隋书 ·地理志下》 :“父子别业,父贫,乃有质身於子。” 清 李渔 《慎鸾交·雪愤》 :“起先写的是借约,后面讨起债来,忽然换做质身文契,説小妇人曾当与他,竟要销去为妾。”
zhì shēn ㄓㄧˋ ㄕ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