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指退赃赎罪所上缴的财物。 《 旧唐书 ·职官志二》 :“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勾诸司百僚俸料,公廨、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逋悬数物,周知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 《 明史 ·职官志一》 :“照磨、检校,照刷文卷,计録赃赎。” 《 醒世姻缘传 》 第四二回:“那个官是肯听你辩的?追赃赎一般,叫你讨了保,一两限不完,上了比较;再比较不完,拿来家属寄监。”
zāng shú ㄗㄤ ㄕㄨ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