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资格;资历。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 卷一:“其资任,须中行员外郎以下,太常博士以上,曾任通判,人未歷通判,非特旨不荐,仍为里行,此 唐 马周 故事也。” 《 续资治通鉴 ·宋神宗熙宁二年》 :“旧制,举御史,官须中行员外郎至太常博士,资任须实歷通判,又必翰林诸学士与本臺丞、杂互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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