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宋 制,帅臣、监司、郡守奉旨铨选可用人才,奏请朝廷授以实际职务,谓之“辟差”。 宋 岳飞 《奏乞刘錡依旧屯顺昌状》 :“右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令 岳飞 依已降指挥,辟差 顺昌府 守臣,日下具名奏闻。”参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差除》 。 2. 差使,差派。 宋 杨万里 《晚兴》 诗:“处分新霜且留菊,辟差寒日早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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