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列举理由加以分辩。 《 新唐书 ·杜羔传》 :“京兆尹 元义方 责租赋不时,繫二县吏,将罪之。 羔 等辩列尤苦,尹不为纵。” 宋 刘颜 《辅弼名对序》 :“或关治乱以发明,或繫安危而辩列。” 明 李东阳 《明故吏部尚书致仕赠尹公墓志铭》 :“公不自辩列,惟引咎自责而已。”
biàn liè ㄅㄧㄢˋ ㄌㄧㄝ 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