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除名之后重新纳入名册。 《 南齐书 ·何昌寓传》 :“ 昌寓 在郡, 景素 ( 宋 建平王 刘景素 )被诛, 昌寓 痛之。至是启 太祖 曰:‘……沥肠紓愤,仰希神照,辩明枉直,亮王素行,使还名帝籍,归灵旧塋,死而不泯,岂忘德於黄壚。’”
hái míng ㄏㄞˊ ㄇㄧㄥ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