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谓追究前愆而贬官。 《 宋史 ·徽宗纪一》 :“壬午,追贬 李清臣 为 武安军 节度副使。” 《 宋史 ·刑法志二》 :“ 绍圣 间, 章惇 、 蔡卞 用事,既再追贬 吕公著 、 司马光 及謫 吕大防 等 岭 外。”
zhuī biǎn ㄓㄨㄟ ㄅㄧㄢ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