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声

引证解释: 乐曲终而和以他词,谓之“送声”。 《 乐府诗集 ·清商曲辞二·欢闻歌》 郭茂倩 题解引 《古今乐录》 :“ 《欢闻歌》 者, 晋穆帝 升平 初,歌毕輒呼‘欢闻不?’以为送声,后因此为曲名。” 《 新唐书 ·礼乐志十一》 :“太常丞 吕才 上言:‘ 舜 弹五弦之琴,歌 《南风》 之诗,是知琴操曲弄皆合於歌。今以御 《雪诗》 为 《白云歌》 。古今奏正曲復有送声,君唱臣和之义,以羣臣所和诗十六韵为送声十六节。’”参阅 明 杨慎 《 升庵诗话 ·乐曲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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