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谓发配罪人徙往远方。 《 汉书 ·南粤传》 :“ 秦 并天下,略定 扬粤 ,置 桂林 、 南海 、 象郡 ,以适徙民与 粤 杂处。” 颜师古 注:“适,读曰讁,讁有罪者,徙之於 越 地,与其土人杂居。”
shì xǐ ㄕㄧˋ ㄒㄧ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