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逃避罪责。 南朝 梁 任昉 《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 :“四海之议,於何逃责。” 唐 玄奘 《 大唐西域记 ·屈支国》 :“王闻震怒,欲置严刑。弟曰:‘不敢逃责,愿开金函。’” 李心传 《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建炎元年三月》 “宗维不许”自注引 宋 王若冲 《北狩行录》 :“某之罪失,固不可逃责。” 逃避债务。 《 陈书 ·高祖纪上》 :“却桉下髻,求哀之路莫从;窃鈇逃责,容身之地无所。” 唐 刘知几 《 史通 ·编次》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臺名逃责,尚曰 周王 ;君未繫颈,且云 秦国 。” 章炳麟 《訄书·客帝匡谬》 :“及夫陵夷积弱,处逃责之臺,被窃鈇之言,大枋既失,埶儕於家人,寧奉表以臣敌国,而犹岿然自谓尊於玄圣之裔,岂不忸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