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逸豫之言。一说,过言,失言。 《书·盘庚上》 :“王用丕钦,罔有逸言,民由丕变。” 孔 传:“无有逸豫之言。” 蔡沉 集传:“逸,过也。” 洪颐煊 《读书丛录·尚书》 :“‘罔有逸言’,谓无有失言。 《説文》 :‘逸,失也。’” 2. 散失之言。 晋 郭璞 《<方言注>序》 :“考九服之逸言,标六代之絶语。”
yì yán ㄧˋ ㄧㄢ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