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佩

引证解释: 亦作“ 遗珮 ”。 1.丢弃佩物。语本 《 楚辞 ·九歌·湘君》 :“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 醴 浦。”代指别离;分手。 南朝 齐 王融 《游仙诗》 之四:“遗珮出长浦,举袂望增城。” 唐 李群玉 《将之京国赠薛员外》 诗:“ 澧 浦一遗佩, 郢 南再悲秋。” 元 丁鹤年 《题<风雨归舟图>诗》 :“挂席正思遗珮浦,推篷已过濯缨亭。” 2. 相传古代 郑交甫 于 汉皋 遇二女,与谈,二女解所佩之珠赠之。分手时回望,二女已不见。事见 汉 刘向 《 列仙传 ·江妃二女》 。后遂用为典实。 清 尤秉元 《芙蓉映水曲》 :“遗佩飘香散作花,一枝艷质临江映。” 见“ 遗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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