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吏

引证解释: 古代地方驻京办事机构的官吏。 《 新唐书 ·李德裕传》 :“后除浮屠法,僧亡命多趣 幽州 , 德裕 召邸吏戒曰:‘为我谢 张仲武 , 刘从諫 招纳亡命,今视之何益?’ 仲武 惧,以刀授 居庸关 吏曰:‘僧敢入者斩!’” 《 宋史 ·刘奉世传》 :“先是,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状,上枢密院,然后传之四方;而邸吏輒先期报下,或矫为家书,以入邮置。”

dǐ lì ㄉㄧˇ ㄌㄧ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