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铜制的鱼形符信。古代官员用以证明身份和征调兵将的凭证。 后周 世宗 显德 六年废除,但后世仍以“铜鱼符”、“铜符”作为郡县长官或官职的代称。 《 隋书 ·高祖纪下》 :“丁亥,制京官五品已上,佩铜鱼符。” 《 旧唐书 ·职官志二》 :“凡国有大事,则出纳符节,辨其左右之异,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一曰铜鱼符,所以起军旅,易守长。” 《说郛》 卷二引 唐 张鷟 《 朝野佥载 》 :“又以鲤鱼为符瑞,遂为铜鱼符珮之。”亦省作“ 铜符 ”、“ 铜鱼 ”。 唐 白居易 《自到郡斋仅旬日方专公务未及宴游偷闲走笔题二十四韵》 :“铜符抛不得,琼树见无因。” 唐 杜牧 《春末题池州弄水亭》 诗:“使君四十四,两佩左铜鱼。” 宋 程大昌 《演繁露·罢太守铜鱼》 :“ 唐 制,太守交事皆合铜鱼为信, 周玄宗 显德 六年以除州自有制书,罢铜鱼不用。” 清 姚鼐 《癸丑重九无樽酒之会往问袁香亭同年亦独居寂然乃邀登雨花台临眺至暮香亭有诗和之》 之二:“君解铜符五六年,逢余黄髮白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