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省

引证解释: 亦省称“ 门下 ”。 官署名。 后汉 谓侍中寺。 晋 时因其掌管门下众事,始称门下省。 南北朝 因之,与中书省、尚书省并立,侍中为长官。 隋 承其制。 唐 龙朔 二年改名东台, 咸亨 初复旧称, 武则天 临朝,改名鸾堂、鸾台。 神龙 初复旧称, 开元 元年改名黄门省,五年仍复旧称。 宋 因之, 元 废。门下省掌受天下之成事,审查诏令,驳正违失,受发通进奏状,进请宝印等。其长官初名侍中,后又或称左相、黄门监等。 《 宋书 ·王僧达传》 :“ 僧达 文旨仰扬,詔付门下。侍中 何偃 以其词不逊,启付南臺,又坐免官。” 《 隋书 ·百官志上》 :“门下省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四人,掌侍从左右,摈相威仪,尽规献纳,纠正违闕。” 宋 张淏 《云谷杂记·门下》 :“门下省掌管詔令,今詔制之首,必冠以门下二字,此制盖自 唐 已然。 傅亮 《修张子房庙教》 ,首曰纪纲, 唐 吕延济 注云:纪纲为主簿之司,教皆主簿宣之,故先呼之,亦犹今出制首言门下是也。”参阅 《 通典 ·职官三》 、 《 旧唐书 ·职官志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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