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书法流派之一。 唐 贞元 中翰林学士 吴通微 工行草,体近隶,院中胥徒仿效其书,大行于世,称为“院体”。 曾慥 《类说》 卷十五引 宋 张洎 《贾氏谭录》 :“中土士人扎翰,多为院体。 贞元 中,翰林学士 吴通微 尝工行草院体,近吏故胥,放其书,大行於世,遗法至今。”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笔记》 卷三:“ 《圣教序》 盛行於 宋 ,几於人有一册,至 明 时而更炽,当时反以院体目之。” 康有为 《 广艺舟双楫 ·本汉》 :“后人取法二 王 ,仅成院体,虽欲稍变,其与几何,岂能復追踪古人哉!” 2. 绘画流派之一。 元 夏文彦 《图绘宝鉴·宋》 :“ 张武翼 名 谅 ,工道释人物,其蹟为画家格范,今世称院体者是也。”参见“ 院画 ”。 3. 歌妓之玉体。 元 张可久 《朝天子·筝手爱卿》 曲:“丹山凤鸣,黄云雁影。笙歌罢帘幃静,纤纤香玉扣红冰,一曲 《伊州令》 。院体琼琼,秋水盈盈,不由人不爱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