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责

引证解释: 陪同受责罚。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审讼》 :“把守大门皂隶,不许放閒人进大门。把守两角门皂隶,不许放閒人进角门。如有在外窥探,东西混走及喧譁者,立拿门皂陪责。”

péi zé ㄆㄟˊ ㄗㄜ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