靸鞵

引证解释: 拖鞋。无跟之鞋。 唐 王叡 《炙毂子录·靸鞵舄》 :“ 三代 皆以皮为之。靸鞵, 《礼》 云:单底曰履,重底曰舄,朝祭之服。自 始皇 二年,遂以蒲为之,名曰靸鞵。至 二世 加以凤首,尚以蒲为之。 西晋 永嘉 元年,始用黄草为之…… 梁 天监 中, 武帝 以丝为之,名解脱履。”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录》 卷下:“尚书省旧制,尚书侍郎郎官,不得著靸鞵过都堂门。” 明 陶宗仪 《辍耕录·靸鞵》 :“西 浙 之人,以草为履而无跟,名曰靸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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