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ㄌㄧㄥˇ ㄕㄧˋ ㄘㄞˊ ㄆㄢˋ ㄑㄨㄢ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