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旧时子孙为祖先撰写行状碑志等文字,请人代写文中出现的祖先名讳,谓之“题讳”。 《金石萃编》 卷一○四引 唐 《徐浩碑》 碑后题衔:“表姪前 河南府 参军 张平叔 题讳。”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题讳填讳》 :“‘彭王傅徐浩碑’, 浩 次子 峴 所书。碑末有‘表姪 河南府 参军 张平叔 题讳’十二字。题讳,即今人所云填讳也。”参见“ 填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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