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指监察执行法纪的官吏。 《 明史 ·刑法志一》 :“初詔内外风宪官,以讲读律令一条,考校有司。” 《六部成语·吏部》 :“风宪官。”注:“风闻奏事执掌法度之官,即御史也。” 章炳麟 《官制索隐》 :“今时司法者,有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按察司;行政者,有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此一官而用定名者也。然自其相联相属言之,则前者皆可云风宪官,后者皆可云地方官。”参见“ 风宪 ”。
fēng xiàn guān ㄈㄥ ㄒㄧㄢˋ ㄍㄨ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