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靠封邑租税生活。 《 国语 ·晋语四》 :“大夫食邑。” 北魏 郦道元 《 水经注 ·阴沟水》 :“东南流,逕 山桑 邑南,俗谓之 北平城 ,昔 文钦 之封 山桑侯 ,疑食邑于此。”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论文上·斅艺斋文》 :“诸侯之国,大夫以上食邑,士食田。食田者死则收之,食邑者以渐而收。” 2. 指古代君主赐予臣下作为世禄的封地。 《 史记 ·曹相国世家》 :“ 参 将兵守 景陵 二十日, 三秦 使 章平 等攻 参 , 参 出击,大破之。赐食邑於 寧秦 。” 《 醒世恒言 ·小水湾天狐诒书》 :“不则一日,来至一所在,地名 樊川 ,乃 汉 时 樊噲 所封食邑之处。” 郭沫若 《中国史稿》 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立大功的可以享受数百家直到万家以上的食邑,衣食其租税。” 3. 唐 宋 时亦作为一种赐予宗室和高级官员的荣誉性加衔。 清 袁枚 《随园随笔·勋阶封号食邑实封之分》 :“其食邑与实封有别者,如 余襄公 食邑二千六百户,实对二百户是也。”参阅 《 宋史 ·职官志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