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管理渔业的官吏。 《 新唐书 ·百官志三》 :“ 唐 有河隄使者, 贞观 初改曰河隄謁者。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三人,每渠及斗门有长一人,掌固三人,鱼师十二人。” 唐 刘恂 《 岭表录异 》 卷下:“捕此者,仲春於高处卓望,鱼儿来如阵云,阔二三百步,厚亦相似者,既见,报鱼师,遂桨船争前而迎之。” 2. 渔夫。 《太平御览》 卷九三五引 《 宋书 》 :“或问:‘鱼师得鱼卖不?’ 弘之 曰:‘亦不得,得亦不卖。’”按,今本 《 宋书 ·隐逸传·王弘之》 作“渔师”。 3. 水鸟名。又名鱼狗、鱼虎。 明 李时珍 《 本草纲目 ·禽一·鱼狗》 :“鱼虎、鱼师、翠碧鸟。狗、虎、师,皆兽之噬物者。此鸟害鱼,故得此类命名。” 清 屈大均 《广东新语·禽语·翡翠》 :“雌青雄赤是鱼师,日夕清波浴不迟。”参见“ 鱼狗 ”。 4. 鱼名。 明 李时珍 《 本草纲目 ·鳞四·鱼师》 ﹝集解﹞引 陈藏器 曰:“鱼师大者有毒杀人,今无识者。但 《唐韵》 云:鰤,老鱼也。 《 山海经 》 云: 歷虢之水 ,有师鱼,食之杀人。其即此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