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 国语 ·晋语五》 :“ 宣子 曰:‘……今 宋 人弑其君,罪莫大焉!明声之,犹恐其不闻也。吾备钟鼓,为君故也。’乃使旁告於诸侯,治兵振旅,鸣钟鼓,以至于 宋 。”后以“鸣钟鼓”谓声讨他人的罪行。 《 后汉书 ·董卓传》 :“今臣輒鸣钟鼓如 洛阳 ,请收 让 等,以清姦秽。” 李贤 注:“鸣钟鼓者,声其罪也。 《 论语 》 曰:‘小子鸣鼓而攻之。’”
míng zhōng gǔ ㄇㄧㄥˊ ㄓㄨㄙ ㄍㄨ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