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世传为 王羲之 子 献之 手笔,实为 南朝 宋 以后好事者傅会 王羲之 写 《 道德经 》 换鹅事所伪造。 清 唐孙华 《次和酬恺功院长见怀一百韵》 :“字倣 《鹅群帖》 ,文成鸡卵碑。”参阅 宋 黄庭坚 《山谷题跋·鹅群帖》 、 宋 黄伯思 《东观馀论·法帖刊误下》 。亦省称“ 鹅帖 ”。 清 李渔 《闲情偶寄·器玩·制度》 :“凡遇名流,即索新句,视其地之宽窄,以为字之大小,或作 《鹅帖》 行书,或作蝇头小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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