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告

引证解释: 准假。 《 汉书 ·元帝纪》 :“秋, 潁川 水出,流杀人民。吏、从官县被害者与告。士卒遣归。” 颜师古 注:“ 臣瓚 曰:‘告,休假也。’言凡为吏为从官,其本县有被害者,皆与休告。”

yǔ gào ㄧㄩˇ ㄍㄠ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