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夺

解释: ◎ 与夺 yǔduó (1) [grant] ∶赐予和剥夺 (2) [award] ∶奖励和惩罚引证解释: 1. 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 《 左传 ·成公八年》 :“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 《 荀子 ·王制》 :“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 后汉书 ·符融传》 :“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 唐 韩愈 《孟东野失子》 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2. 决定;裁决。 《 三国志 ·魏志·明元郭皇后传》 :“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 《 旧唐书 ·裴漼传》 :“ 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 《 续资治通鉴 ·宋仁宗庆历二年》 :“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3. 取舍。 南朝 梁 刘勰 《 文心雕龙 ·附会》 :“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 :“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 王安石 《议服》 :“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4. 得失。 《 魏书 ·甄琛传》 :“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 :“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 :“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 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5. 褒贬。 南朝 梁 刘勰 《 文心雕龙 ·史传》 :“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 刘知几 《 史通 ·称谓》 :“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yǔ duó ㄧㄩˇ ㄉㄨㄛ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