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合乎道义的情分。 南朝 宋 袁淑 《效子建<白马篇>》 :“义分明於霜,信行直如弦。” 五代 王定保 《 唐摭言 ·怨怒》 :“本以义分相许,明非势利相趋,早为相国所知,累迁官守。” 2. 泛指一般的情分。 元 范康 《竹叶舟》 第一折:“小生 陈季卿 ,感蒙 惠安 长老念同乡的义分,留我在寺中,温习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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