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勾

引证解释: 亦作“ 予句 ”。 谓皇帝或其指定的大臣用硃笔在判处死刑者的名字上画勾以示批准。 《清会典·内阁·大学士协群大学士职掌》 :“朝审秋审之勾决者,得旨则予勾。” 《 清史稿 ·刑法志三》 :“句到,刑部按期进呈黄册。至日,素服御殿,大学士三法司侍,上秉硃笔,或命大学士按单予句。”

yǔ gōu ㄧㄩˇ ㄍ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