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汉 代二千石以上有功官员依例给以在官休假的待遇,谓之予告。告,休假。 《 汉书 ·冯野王传》 :“今有司以为予告得归,赐告不得,是一律两科,失省刑之意。” 《 史记 ·高祖本纪》 “ 高祖 为亭长,常告归之田” 裴骃 集解引 三国 魏 孟康 曰:“ 汉 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 2. 后代凡大臣因病、老准予休假或退休的都叫予告。 宋 杨万里 《二月二十四日雨中泛舟赋诗》 :“君王予告作寒食,来看 孤山 海棠色。” 《 明史 ·文苑传三·李攀龙》 :“﹝ 攀龙 ﹞念母思归,遂谢病。故事,外官谢病不再起,吏部重其才,用 何景明 例,特予告归。予告者,例得再起。” 《清会典·吏部·稽勋清吏司》 :“凡官年老告休者,则令致仕。大臣予告者,或加衔、或食俸,皆出特恩,以示优异焉。” 《 花月痕 》 第三回:“原来 漱玉 家中有一座园亭,是太傅予告之后,颐养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