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佛教语。谓眼、耳、鼻、舌等六根交互受报。 《楞严经》 卷八:“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交报……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根出。” 2. 泛指报应。 北魏 杨衒之 《 洛阳伽蓝记 ·宣忠寺》 :“﹝ 尔朱兆 ﹞乃发怒,捉 祖仁 ,悬首高树,大石坠足,鞭捶之,以及於死。时人以为交报。” 《 太平广记 》 卷一二一引 唐 张鷟 《 朝野佥载 ·张楚金》 :“为法自毙,所谓交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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