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刑罚与教化;刑罚与恩赏。 《 韩非子 ·二柄》 :“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 :“二仪不能废春秋以成岁,明主不能舍刑德以致治。” 南朝 齐 王融 《永明九年策秀才文》 :“改宪敕法,审刑德之原。” 2. 古人以刑为阴克,以德为阳生,附会五行生克之说。 《 史记 ·龟策列传》 :“明於阴阳,审於刑德。” 三国 魏 阮侃 《宅无吉凶摄生论》 :“世有安宅、葬埋、阴阳、度数、刑德之忌,是何所生乎!”
xíng dé ㄒㄧㄥˊ ㄉㄜ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