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宣布和授予。 汉 焦赣 《易林·临之噬嗑》 :“钦敬昊天,历象星辰,宣授民时,阴阳和调。” 2. 指用皇帝制书的形式委命官职。 《 新唐书 ·刘栖楚传》 :“帝问:‘向廷争者在耶?’以諫议大夫召。未几,宣授刑部侍郎。故事,侍郎无宣授者, 逢吉 喜助己,故不次任之。” 《 元史 ·选举志三》 :“凡迁官之法……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则中书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则以制命之。” 3. 传授。 《 晋书 ·隐逸传·杨轲》 :“﹝ 杨軻 ﹞虽业门徒,非入室弟子,莫得亲言。欲所论授,须旁无杂人,授入室弟子,令递相宣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