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宋 制,凡拟草除授宰执及重要事项的制诏,由天子当晚宣召当直翰林学士官面谕,归院后,令内侍锁学士院,禁人出入。天明前呈送皇帝,俟当日晨交中书授舍人宣读后,方可开院。合称“宣锁”。见 《 宋史 ·职官志二》 。 宋 周必大 《玉堂杂纪》 卷下:“ 隆兴 初,上用 真宗 故事,轮讲筵,学士院官直宿禁林……间遇除授宣锁,讲筵官已入直,率闻名苍皇而出,有不及伺候,从吏借马於内诸司者。”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别集下·史嵩之致仕》 :“丙申之春,御笔:‘ 史嵩之 退安晚节已踰十年,可特授观文殿大学士,依旧金紫光禄大夫求国公致仕,仍尽与宰执恩数,令学士院降詔,仍免宣锁。’” 宋 刘克庄 《沁园春·答陈上舍应祥》 词:“把一枝色笔,掷还 郭璞 ,些儿残锦,回乞天孙。永免朝参,更无宣锁,送老三家水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