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抛弃馆舍。死亡的婉辞。 《 战国策 ·赵策二》 :“今 奉阳君 捐馆舍。” 唐 白居易 《故滁州刺史荥阳郑公墓志铭》 :“公自捐馆舍,殆逾三纪,家国多故,未克反葬。” 宋 陆游 《<吕居仁集>序》 :“某自童子时,读公诗文,愿学焉。稍长,未能远游,而公捐馆舍。” 清 恽敬 《与来卿书》 :“ 清如先生 捐馆舍,世间又少一读书力行之人矣。”亦省作“ 捐馆 ”、“ 捐舍 ”。 唐 颜真卿 《鲜于公神道碑铭》 :“公之捐馆也,万里迎丧。” 宋 无名氏 《道山清话》 :“ 元祐 五年……未几,先公捐舍。八年, 纯仁 再入相。” 明 张煌言 《祭四叔父文》 :“知叔父以四月十三日捐馆,方敢为位而哭。” 清 蒲松龄 《 聊斋志异 ·梦别》 :“及明,以告太公 敬一 ,且使备弔具,曰:‘ 玉田公 捐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