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谓日食一斗粮。 《 墨子 ·杂守》 :“斗食,终岁三十六石;参食,终岁二十四石。” 孙诒让 间诂引 苏时学 曰:“据下言斗食食五升,又言日再食,是一食五升,再食则一斗,以终岁计之,当三十六石也。” 2. 俸禄微薄的小官。 《 战国策 ·秦策三》 :“其令邑中自斗食以上,至尉、内史及王左右,有非相国之人者乎?” 《 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 :“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颜师古 注:“ 《汉官名秩簿》 云:斗食月奉十一斛,佐史月奉八斛也。一説,斗食者,岁奉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 宋 司马光 《远谋》 :“上自公卿,下及斗食,自非忧公忘私之人,大抵多怀苟且之计,莫肯为十年之规,况万世之虑乎?” 3. 泛指食俸禄者,即官吏。 况周颐 《蕙风词话》 卷二:“万不至章甫缝掖之士,尺板斗食者流,独无含咀宫商,规橅 秦 柳 者。” 4. 谓生活清贫。 宋 叶适 《朝请大夫司农少卿高公墓志铭》 :“今 高 氏子弟往往耦耕斗食,密房坏户,一灯荧荧,挟册呻吟,如布衣寒士。” 亦作“鬭食”。 见“ 斗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