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亦作“ 既死霸 ”。 指月之下弦至晦的一段时间。 王国维 《观堂集林·生霸死霸考》 :“既死霸,谓自二十三日以后至于晦也……盖月受日光之处虽同此一面,然自地观之,则二十三日以后月无光之处,正八日以前月有光之处。此即后世上弦下弦之由分,以始生之明既死,故谓之既死霸。”按,旧说朔后明生而魄死,指月朔至上弦的一段时间。 《 逸周书 ·世俘》 :“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於 商 。” 孔晁 注:“朔后为死魄。” 《 汉书 ·律历志下》 :“粤若来三月,既死霸……死霸,朔也;生霸,望也。”参见“ 既生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