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明确的法令。 《 诗· 大雅·抑》 :“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 毛 传:“刑,法也。” 《 后汉书 ·阜陵质王延传》 :“经有正义,律有明刑。” 2. 指把犯人所犯罪状写在板上,置于其背以示惩罚。 《 周礼 ·地官·司救》 :“三罚而士加明刑。” 郑玄 注:“加明刑者,去其冠饰,而书其衺恶之状,著之背也。” 3. 严明的刑罚。 《 荀子 ·议兵》 :“雕雕焉县贵爵重赏於其前,县明刑大辱於其后,虽欲无化,能乎哉?” 唐 白居易 《得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怒不许判》 :“旋观怨偶,遽抵明刑。” 4. 指严明刑罚。 宋 李纲 《谢落职依旧宫祠居住表》 :“辅相失职,宜即明刑。天地有容,祗从薄责。” 5. 谓以刑法晓喻民众。 《 南史 ·宋纪上·武帝》 :“阜财利用,繁殖黎元,编户岁滋,疆宇日启,导德明刑,四境有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