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刑弼教

解释: ◎ 弼:辅助。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 《尚书·大禹漠》:“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 ~,道尊老氏。 ◎唐·张说《起义堂颂》 ◎ 联合式;作谓语;含褒义引证解释: 语出 《书·大禹谟》 :“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谓以刑律晓谕民众,使大家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辅助教化之所不及。 唐 张说 《起义堂颂》 :“明刑弼教,道尊 老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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