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附加摊派,额外摊派。 《元典章·兵部三·禁止骚扰站赤》 :“ 燕 南 河 北车站人户远年逃窜,有司不肯诣实申报,止是桩配见户包当。” 《元典章·新集·户部·职田》 :“各处官司往往不似旧例,却将公田桩配百姓。” 2. 指额外增收赋税。 《元典章·户部八·办理合行事理》 :“民间若有门摊课程,止依 至元 十九年例徵收,不得分毫添答,非理桩配。”
zhuāng pèi ㄓㄨㄤ ㄆㄟ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