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岁

引证解释: 佛教语。出家受戒后的僧人,每年夏天安居三月。安居毕,即增加一年的“法岁”。因以“法岁”称僧人出家的年资。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方外玄踪》 :“ 宋 时僧家以四月十五日结制,安居刹院,不敢起单云游。建楞严会,每日诵经脩懺。朝廷降赐金帛,檀信随喜,施助无虚日。至七月十五日设斋解制,谓之法岁周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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