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数

引证解释: 1. 法度术数。 《 管子 ·形势解》 :“以规矩为方圜,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得;以法数治民,则安。” 《 荀子 ·富国》 :“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 宋 曾巩 《与王深甫书》 :“顾初至时,遇在势者横逆,又议法数不合,常恐不免於构陷。” 2. 佛教指按数字对教义的分类,如三界、四谛、五蕴、六度、八正道、十二因缘、五位七十五法等。也称名数。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 第一分第四章:“ 安公 谓 世高 似撰 《四諦》 、 《十四意》 、 《九十八结》 诸经,已见其对 汉 人説经即依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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