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犹事理。 《 后汉书 ·儒林传下·李育》 :“﹝ 李育 ﹞尝读 《左氏传》 ,虽乐文采,然谓不得圣人深意,以为前世 陈元 、 范升 之徒,更相非折,而多引图讖,不据理体,於是作 《难左氏义》 四十一事。” 2. 治政之体要。 《 北齐书 ·源彪传》 :“度支尚书 元脩伯 , 魏 文成皇帝 之后,清素寡欲,明识理体。” 《 旧唐书 ·辛替否传》 :“若以造寺必为其理体,养人不足以经邦,则 殷 周 已往皆暗乱, 汉 魏 已降皆圣明。” 《 资治通鉴 ·唐中宗景龙二年》 引此文, 胡三省 注云:“理体,犹言治体也,避 高宗 讳,以‘治’为‘理’。” 宋 王谠 《 唐语林 ·言语》 :“ 魏 徵 陈古今理体,言太平可致, 太宗 纳其言。” 《元典章·刑部二·禁治游街等例》 :“游街拷掠,诚非理体;若不禁治,枉伤人命,关係非轻。” 3. 论说体裁。 唐 李华 《<萧颖士文集>序》 :“ 贾谊 文词最正,近於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