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1. 衙署;办公处所。 唐 樊宗师 《绛守居园池记》 :“ 絳 即东雍,为守理所。” 《 旧五代史 ·晋书·少帝纪四》 :“甲寅,移 泰州 理所於 满城县 。” 2. 泛指治事之所。 《 太平广记 》 卷六一引 《集仙录·王妙想》 :“九曰 行化峰 ,下有宫闕,各为理所。” 3. 治刑狱之所。 宋 朱弁 《曲洧旧闻》 卷五:“﹝ 王孝先 等﹞为大理卿……数年以来,锻鍊刑狱,至二万二千餘事,而诉理所纔八百餘事。” 4. 犹言理之所在。 唐 韩愈 《元和圣德诗》 :“听聪视明,一似 尧 禹 ;生知法式,动得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