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租

引证解释: 宋 代特称职分田的租赋。 宋 陆游 《戏作》 诗题注:“ 浙 西诸郡惟 严 无职租。” 《 宋史 ·职官志十二》 :“凡职租不许輒令保正催纳,或抑令折纳见钱,或无田平白监租,或以虚数勒民代纳,或额外过数多取,皆申严禁止之令。”参见“ 职分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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